一、承担责任的不同:
有些企业的组织形式能够对股东及投资人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保护,如公司制企业的有限责任,就是对其个人财产的最有效保护。私营独资企业的无限
责任以及私营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就给投资者的个人和家庭带来了财产风险。选择组织形式时要权衡各种各样的形式赋予个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将责任控制在其能力承担的范围内,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二、适合行业:
芜湖注册公司选择何种企业方式,与创业者要进入的行业有很大关系。私营独资企业比较适合于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在小餐饮、个体零售商业、
个体农业以及服务行业和自由职业中所占比例较大。有些行业的创业者们必须要有合作精神,要建立起合作的团队,这就需要考虑到另一种形式---私营
合伙企业。比如创办培训机构、顾问公司、律师楼等等,如果没有合适的合伙人,就很难以开展业务。而对技术依赖性强、资金要求多的行业,更不适
合单干。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业范围更广,可以考虑电子科技、贸易、出口等行业。
初期创业和未来的资本需求:
不同企业形式在组建时的资本需求也是不同的,创业者应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来认真选择。另外,不同形式的融资能力也不相同,在需要追加投资
时的难易程度也是各不相同的。私营独资企业的初期创业成本要求比较低,但是未来的融资能力也最差;相反公司制企业的初始投资大,但能募集到的
资本也就更多。
三、税收上的考虑:
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所适用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且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是长期的,也是非常重大的,需要比较不同组织形式的税率和征收方法。
所以,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征税。
四、企业的可控性:
芜湖注册公司在不同的企业形式下,公司股东对企业的控制能力是不一样的,有的股东权力高度集中而有的股东就相当分散。在私营独资企业中,股
东一人拥有经营决策权;而私营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都可以参与企业的管理;而在公司中,每个股东都有权力干预企业的经营。导致企业的经营有着
不可控性。
五、企业的管理能力:
企业需要认证评估自己的管理能力,如果自己不擅长管理,那就应该选择那些能够将多种人才纳入企业内部的组织形式。私营独资企业基本上全部依赖
于股东的个人能力;私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而公司制企业中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则可以让更专业的管理者来经营企业,从而
获取更大的价值。